转载自华鑫证券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在实践当中,各大金融机构也设立反洗钱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测制度,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等措施,其中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是预防洗钱活动的三项最核心的反洗钱工作措施。
1.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该制度是金融机构在于客户建立服务关系时,核实其有效的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并且了解其家庭背景、职业情况、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以及资金来源等。只要了解客户,才能有效地防范洗钱风险。
2.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金融机构应当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的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资料保存制度,可以掌握客户的真实身份,留存客户资金的交易凭证,能够发现可以的交易,为犯罪行为的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
3.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该项制度对于反洗钱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以及有可能涉嫌洗钱或者恐怖活动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以上的调查和报告措施是发生在完成业务之后,并不会延长客户办理相关业务的时间,也不会对客户造成其他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