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投资渠道的日益丰富,我们在追求财富增值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风险与挑战。近年来,一些金融投资领域的非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侵害了咱们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今天就以案说法,来跟大家聊聊,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老年人投资适当性保护
【基本案情】
林某某是一名年近70岁的退休老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显示其文化程度为不识字。在证券公司的推介下,购买了一款中风险的资管计划产品,投资金额为120万元。在销售过程中,证券公司未能准确评估林某某的风险承受能力。
其风险测评显示,林某某对于债券、股票、基金、金融衍生品的了解程度勾选了“全部都很了解”,证券投资经验勾选了“10年以上”,个人及家庭财务状况勾选了“有较为丰厚的积蓄并有一定的投资”,对今后三年投资表现的态度勾选了“我不介意亏损”,问卷结果将其分类为进取型投资者,导致其投资的产品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不符。最终,林某某遭受了本金损失84万元及利息损失。
【裁定结果】
法院判令某证券公司对林某某投资本金损失的70%承担赔偿责任。
【法规要点】
我国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在推介、销售金融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必须履行适当性义务,即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金融投资者。
上述案件中,某证券公司在向林某某销售资管计划过程中存在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填写的学历、投资经验等内容与实际不符,证券公司营业部未及时予以关注和处理的情况。因此,某证券公司在销售涉案产品时未能完全尽到投资者适当性义务。
同时,对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金融机构应全面审慎地进行风险测评并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充分的风险揭示。
对于未尽到适当性义务的,应就其缔约过失对投资者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提示】
近年来,随着老年人理财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购买各类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在向老年人推介、销售金融产品时,必须高度关注投资者权益保护,建立完善金融产品的风险评估及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老年人应谨记“投资有风险”,看紧“钱袋子”,科学理性投资,抵御诱惑不贪高利,远离投资风险。
案例二、非法荐股的“股神大师”
【基本案情】
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邝某某在未获得相应证券从业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社交软件上的虚假头衔认证,如“财经博主”、“理财规划师”等,误导他人。他发布转载的财经文章、虚假的实盘操作记录和战绩信息,将自己塑造成一位懂财经、高收益的“操盘大师”、“消息人士”来吸引他人关注及私聊,在私聊过程中利用固定话术对外宣传自己专业分析荐股能力及承诺高回报收益骗取他人信任,进而收取他人指导费用。在荐股过程中,邝某某利用炒股软件热点提示选取高风险的热门股票推荐给他人投资,造成他人股票亏损。
【裁定结果】
法院依法判决邝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0元。
【法规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包括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行为。非法荐股行为,即未经批准擅自提供证券投资咨询、预测或建议等有偿服务,为我国刑事司法所禁止。
本案中,邝某某在未经授权或未持有相应证券从业资质、且不具备相关荐股能力的情况下,通过社交软件对外发布相关虚假信息,以高收益回报承诺骗取他人信任,收取他人费用,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
对任何未经授权或未持有相应资质的荐股行为,咱们都应持怀疑态度。要知道,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可能提供稳赚不赔的投资建议,不要轻信所谓“股神”、“老师”的推荐。如有投资需求,咱们可以选择那些正规机构进行理性、科学的投资。在投入资金前,可以通过证监会等权威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机构资质,以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三、没按“约定用途”进行的投资
【基本案情】
2018年,汤某与某公司签订私募基金合同,成功申购某产品份额100 万份。该产品法律文件中明确说明,该产品所募集资金的主要投向为某工程承包公司享有的位于A小区B号楼的10年租金收益权。根据该私募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产品法律文件约定,该公司以8000万元的价格受让某工程承包公司持有的标的房屋租金收益权,但是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涉案基金项目实际募集资金2110万元。涉案私募基金的实际募集金额与基金投向的项目标的差额巨大,且基金到期后,基金管理公司未进行清算,并单方面决定延长基金期限。
【裁定结果】
法院判决该私募公司向汤某赔偿投资本金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扣除已支付的金额)。
【法规要点】
本案系因非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和管理产生的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基金管理公司在案涉基金的销售和管理中均存在未适当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管理义务的情形,同时在信息披露、风险告知等义务履行上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对因其过错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案通过判决基金管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以约束防范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不适当行为,有效保护了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提示】
在涉及私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投资时,投资者应深入了解基金管理公司的资质和信誉,仔细审阅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确保对投资方向、风险和费用有充分认识。同时,投资者需要关注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募集金额是否与披露相符,以及基金管理公司是否遵守合同约定的延期条件和程序。卖方机构则应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并避免误导性表述,确保投资者能够基于完整信息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投资者如何利用法律武器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深入了解上述三个案例后,我们可以看到,咱们投资者在面对金融领域的不法侵害时,也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键的策略和步骤,一起来看看吧:
1、及时保存交易记录和证据
妥善保存所有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电子协议、资金流水、弹窗截图、沟通记录(含微信/邮件)、操作日志等,建议同时保存纸质版和云端备份。这些文件在发生纠纷时是重要的证据。
对关键页面(如风险提示、协议条款),可进行屏幕录屏,记录操作时间戳;定期导出账户交易明细,与银行流水交叉核对。
2、 仔细审核法律文件和资金投向
在签署任何投资合同或协议之前,仔细阅读所有法律文件,确保理解其中的权利和义务。投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投资协议/合同》,锁定“投资目标”“投资对象”等条款,投后定期查看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披露的定期持仓报告,以确保资金被用于合同约定的投资项目。
如果发现产品未按合同运行、资金未按约定使用,应及时向产品管理公司提出疑问,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3、 警惕并远离非法荐股行为
对那些通过社交媒体、聊天群组或其他非正规渠道散布的荐股信息持怀疑态度,对于任何要求支付高额咨询费或会员费的荐股服务,都应谨慎对待。
非法荐股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可能导致投资者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咱们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通过正规渠道如证监会等官方机构查询荐股者的资质和背景,避免上当受骗。
4、 做好适当性评估
千万重视适当性风险评估,拒绝代填问卷,如实填写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留存测评过程录像或截图,以确保所投资的金融产品与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特别注意销售人员是否承诺“保本保收益”等违规话术,是否充分揭示了投资风险,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完整的风险评估等。
5、 向监管部门投诉
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及时向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具体可通过“证监会12386”热线投诉,或向交易场所属地金融局提交书面材料(附证据清单)。
6、 寻求法律援助
在发生投资纠纷时,还可以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提起诉讼或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赔偿损失或纠正金融机构的不当行为。
同时,还可以及时整理书面证据、电子数据、视听资料三类证据,对电子协议申请区块链存证,通过公证处固定网页证据。
通过这些措施,咱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法行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这也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透明度。